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判定标准,《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目录》采纳了2013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与《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GHS)基本一致。
.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这两个国家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组织修订发布,技术内容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基本一致。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在日常生活中,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大部分是一致的,但有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部分危险货物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很多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致癌性、生殖毒性等)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所采纳,如硼酸等。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3种:该货物属于危险物品,不属于化学物质,如汽车安全气囊;该货物运输条件特殊,如高温运输;该货物的危险性不在危险化学品的28项危害之中,如锂电池。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有关规定,《目录》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产地检验”,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俗称“两证”。
此外,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须依法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其中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逃避检验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按照规定向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的,对委托人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证单的结果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未报检的法律责任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申请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没有合格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法律责任
企业如果为了达到伪瞒报的目的,没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可能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义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
.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PC加入玻纤可改善其收缩率,机械强度和耐温性,在1℃左右长期使用钢性会增加,可用退火改善內应力。注塑性能:PC有明显的熔点,22℃时熔化,35℃时就分解,一般加工温度为25℃~32℃;它吸水,少量的水分可以引起它在高温时分解,在注塑时必需要烘干,烘干温度可以用12℃烘干4~5小时即可;PC料的熔融粘度大,注塑时需要用较大的压力;PC在加工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用模温机提高模具温度,以降低产品的残余应力;PC的收缩率与加工条件和制品的壁厚无关,它的纵横向收缩率比较接近,可以加工成精度很高的制品;它的收缩率为.5%。
Herpels通过对:BS/PC共混物动态粘弹性的分析,Tg与:BS/PC组分密切相关。S:N和PB的Tg随:BS的增加而逐渐下降,这表明:BS与PC中橡胶颗粒表层和母体S:N有部分相容。S:N和PC有两个玻璃化转变Tg。即使S:N含量很少也很明显说明S:N和PC相溶有限。Wenyenchiamy等通过对:BS/PC共混物的DSC,TG动态粘弹性和形态的研究表明,:BS/PC=1/9时Tg的值,随:BS的增加Tg值增大,相容性变差。
TiO2被用于一些建筑材料中,用来减少空气污染,也能减少与汽车业有关的主要种类的VOC:芳烃和醛类。TiO2吸收紫外线后,释放出电子。如果存在水分蒸发,则会形成自由基。自由基随后可与VOC发生反应,然后被分解成化碳和水。Hendricks瞄准顶衬材料,在确定顶衬获得足够的光线暴露可发生反应后进行TiO2处理。而且,与座椅和其他内饰件不同,乘客很少接触。TiO2纳米粒子涂层作为液体溶液被喷涂到顶衬上然后风干,在顶衬织物上完全看不见。
PVC增塑粉料、醋酸共聚物(EV:)、-丁基丙烯酸酯共聚物(EB:)及尼龙、:BS、-三氟共聚物(ECTFE)等也用于特殊应用领域。具有开发前景的原料还包括聚苯醚(PPO)、:BS-聚碳酸酯合金、PEEK、PPS和玻璃纤维增强尼龙等。近年来,茂金属催化剂合成聚为滚塑发泡提供了优良聚原料。—般来说,发泡剂有物理发泡剂和化学发泡剂。由于滚塑发泡成型基本上是无压成型,不采用物理发泡剂。
X、Y为两类反应特性不同的活性基团,其中X易与无机物或矿物质如玻璃、硅石、陶土、粘土、滑石、化钛和一些金属如铝、钛、硅、铁、铜、锌等的键合能力。而Y则易与有机物中的树脂、橡胶等产物有良好的结合。正是由于偶联剂分子中间进存在亲有机和亲无机的两种功能团,可以把两种不同化学结构类型和亲和力相差很大的材料在界面连接起来,增加涂料和无机底层及颜料,填料与树脂基料间的结合。烷偶联剂的偶联机理早在6年代即研究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机理。